张雍耿,1917年出生,宁化县禾口乡人。1931年参加红军,同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三军团战士、宣传员,卫生材料厂干事,干部疗养所副特派员,红军第五后方医院副特派员,独立二十四师七十一团副特派员,闽西红军第七支队(即杭、武、永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政委、总书记、特派员。参加过中央苏区的第三、四、五次反“围剿”和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第二支队政治部组织科干事、第二支队第三团政治处调查股股长,新四军教导总队政治处调查科科长,新四军第三支队军法处主任,新四军第六师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中共苏南区委社会部副部长,苏南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长,苏浙军区浙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新四军第一师一旅一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1纵队二旅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第九兵团第二十军五十八师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十六师政治委员、空军第五军副政治委员,福州军区空军政治部主任、指挥所政治委员(军政治委员),空军第八军政治委员,沈阳军区空军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济南军区空军政治委员,中央军委空军顾问。1994年1月去世,享年77岁。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