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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8-3014:58:18来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日至11月2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党史方志室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5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市委党史方志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党史方志室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市管处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负责对照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10次专题会议、13次理论学习会,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担任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具体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效果。按照市委相关要求,室领导班子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逐一明确整改方向。市委党史方志室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当做镜子,全面查缺补漏、标本兼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同时根据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共19项,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

(1)针对“部分规定学习书目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4月15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共召开室务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3次,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二是针对学习不够及时、不够深入等问题,室领导班子和责任领导在2024年3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作深刻检查。三是2024年4月15日,修订完善《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分别于4月2日和4月22日制订印发《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和《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论党史和文献工作》《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纳入学习内容,先后于3月18日和4月1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四是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2024年4月7日印制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工作方案》,并在2月26日、4月15日组织专题学习2次。2月26日,召开室务会议传达学习2024年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4年党史方志工作。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修史修志”“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年初开展全市各地组织编修乡镇村志情况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于2月22日向各县(市、区)委党史方志室下发《关于加强乡镇村志与特色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动员推动建宁县溪口镇渠村、将乐县光明镇和大源乡阳源村、泰宁县朱口镇、大龙乡和新桥乡等编修条件较成熟的6个乡镇、村编修出版乡镇村志,室主要领导到泰宁、将乐等地进行调研督导。二是2024年4月18日召开全市党史方志工作务虚会议,传达省委副书记罗东川到省委党史方志办调研期间对全省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党史方志部门持续推动和引导支持乡镇村志编纂工作。三是强化地方志统计工作,指派方志科牵头建立全市乡镇村志编纂工作进度表,督促各地史志部门对已开编的《汶四村志》等16部乡镇村志对应开展业务指导,推动清流县首部乡镇志《长校镇志》出版发行。

2.发挥史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

(3)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党史工作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三明党史正本二卷编修工作,在完成第一轮统稿基础上,安排党史科同志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和1月27日赴永安召开正本二卷第八次编修专题会、赴市档案馆查阅专题材料,共计查阅文档资料16份、影像资料60余份。截至2024年4月,已完成对史稿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报送省委党史方志办审核。二是2024年4月18日召开全市党史方志工作务虚会,贯彻落实省委党史方志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党史二卷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未完成编纂任务的5个县加快进度,抓紧完成。目前,泰宁县已完成党史二卷书稿的第7轮修改,报送市里审核书稿;明溪县根据省办审读意见对书稿进行补充完善;将乐县完成党史二卷初稿,正进行补充完善;宁化县、建宁县分别召开了重启党史二卷编纂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加大推进编纂进度。三是2024年3月13日,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部署《革命领袖在三明》《三明籍党史重要人物传略(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已收集革命领袖在三明的红色史料9份、三明籍党史重要人物相关传略文稿32篇。

(4)针对“资政建言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2024年3月29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全室每年形成课题研究论文1—3篇”的课题研究要求,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二是深挖红色史料,用好红色资源。聚焦市委市政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以“红色领航聚合力 学史力行促发展”为主题,精编三明党史方志知识近200条,设计印制红色文化笔记本,为全市党员干部提供随时学习“充电”的红色教材,2024年一季度向全市各市直单位和基层党史方志部门发放1800余本。2024年2月27日,下发《关于开展选编史志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启动精品课程选编工作。三是服务中心工作,深化课题研究。2024年1月15日,派员参加沪明对口合作重点课题调研座谈会,作题为《苏区精神在三明苏区的生动诠释》的交流发言,展示三明厚重的红色底蕴以及其所孕育的苏区精神;强化课题研究,目前已开展《三明市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纪实》《三明麒麟山公园前世今生》《三明市争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纪实》《大革命时期中共为什么会失败》《“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四十周年》《“小三线”城市建设典范——福建三明》等6个课题研究。

(5)针对“以史育人力度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9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史志资料数字信息化工作方案》。积极对接福建党史方志网在“三明党史方志”子网开设“文献资料”专题专栏链接,共建共享全省党史方志文献资源数据库,囊括年鉴库、地情资料、市(县)志库、乡镇村志等。二是通过e三明“档案·史志”专栏上传发布《风展红旗如画——红色三明故事汇》《三明党史知识手册》《三明市志(节选)》《沪明往事》等10余种书籍资料,推动史志资源上网共享。三是丰富馆藏史志资料,加强与市图书馆的对接联系,在2024年1月7日向市图书馆“三明党史·方志馆”补充、更新11个县(市、区)历年来的年鉴等史志书籍共计264本。四是加大对外宣传,于2024年2月21日在“三明党史方志”网、4月30日在“三明史志”微信公众号发布“‘三明党史·方志馆’邀您一起来学习啦”等宣传信息,进一步提高“三明党史·方志馆”群众知晓率。2024年第一季度来馆查询、借阅人数共30人,同比增长50%。

3.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推动新时代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6) 针对“指导全市年鉴编纂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以市带县,组织力量对《永安年鉴》《沙县年鉴》《泰宁年鉴》《尤溪年鉴》2023卷进行评审,从框架结构、排版版面、条目编写和行文规范等方面提出评审意见。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安排年鉴科负责人分别于2024年3月14日、3月29日赴宁化县、沙县区为年鉴编纂人授课辅导;积极沟通并争取到省委党史方志办专家分别在3月1日、3月15日,到永安市、将乐县辅导年鉴业务培训,推动各县(市、区)年鉴编纂规范化发展。三是组织摸底跟踪,了解各县(市、区)年鉴工作情况,指导、推荐将乐县委党史方志室申报2024年省年鉴精品工程,目前《将乐年鉴(2024)》已列入省年鉴精品工程候选项目。四是主动掌握各县(市、区)年鉴编纂进度,截至2024年4月,三明市及11个县(市、区)2023卷年鉴均顺利完成出版任务,同时下发做好2024卷年鉴编纂通知,已普遍完成各单位年鉴稿件征集工作。

(7) 针对“指导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1日在“三明党史方志”网设置“三明红军标语革命遗址”专题专栏,宣传三明红军标语的红色文化内涵。目前已刊载相关信息16篇。二是组织对全市现存红军标语进行全面系统的普查认定、梳理阐释,从建档汇总的1113幅1984条红军标语中精选具有代表性的579幅1177条,编印形成《三明市红军标语图册》。三是审核指导《风展红旗如画——浦东、永安、大田红色文化资源掠影》,该书于2024年4月18日正式出版发行,督促大田县党史方志部门做好大田县石牌镇老厝村等地红军标语的保护传承工作。四是组织年轻干部开展三明红军标语课题研究,目前已完成《从三明红军标语看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经验及启示》《从思想文化类红军标语看三明苏区思想解放》等专题论文4篇。五是参与审核确认三明市第三批红色文化遗址名录128处,于2023年12月 21日正式公布。2024年3月25日起,我室作为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认真履行《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职责,对南方(福建)三年游击战争主题陈列展展陈大纲,进行史实审核把关,合力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

(8)针对“史志书籍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发放范围和对象,从严核定《三明年鉴(2023)》印刷数量。2024年4月24日,完成验货入库600册,除预留必要库存150册外,其余450册在一周内分发完毕。二是规范书籍管理,加强图书管理工作,实行入库、出库登记手续,对3处资料室近2万册(本)史志资料进行盘点、整理。同时对物资大厦八楼资料室进行提升改造,专门存放各类学习读物、史志工具书籍和历年史志资料(含杂志),用于内部使用和对外展示、借阅,并新增加灭火器2瓶;物资大厦六楼和市图书馆一楼等2处资料室分别为日常分发库存及短期内使用频率较低的库存图书。三是多形式开展史志资料交流,减少旧库存。常态化开展史志文化“七进”活动,2024年以来向市国税局、三明学院等市直单位和学校,向江西黎川县党史方志室、泉州南安市党史方志室等兄弟部门,赠阅、交流书籍1230本(册)。

(9)针对“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保密意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营造保密氛围。2024年4月15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并在“三明党史方志”网站刊登保密宣传图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24年1月4 日,重新调整充实室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保密工作制度》。同时,内网机房2位管理员签订《2024年度密码安全保密责任书》,综合科和宣传教育科6位同志签订《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开展保密学习并通过考试。三是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2023年12月13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台账》,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所属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的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的安全、准确,2024年以来发布的31篇信息(报道)均进行保密审查。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0)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12月25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三明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室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全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经室务会议研究同意,2024年3月11日制发《关于调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3月20日制发《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三是强化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2024年2月23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023年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3月1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1)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3月4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全面排查网站相关链接,及时更新栏目内容。2024年2月6日,“三明党史方志”网中“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专栏链接恢复正常,“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系旧域名链接已更新调整。2月27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络阵地建设管理制度》。三是优化平台运营。2024年4月3日在“三明党史方志”网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纪念湘江战役90周年”等专题专栏,并以微信公众号“基层动态”专栏等方式,不断丰富新媒体宣传内容,增加史志宣传受众群体。2024年3月以来微信公众号原创推文阅读量平均值达到150左右,网站的流量及点击率明显增加,在“福建党史方志网”网站群位置靠前。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3月11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4月22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管理,纳入干部考核。二是强化对意识形态的考核考察,在2023年12月和2024年4月份,共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7名干部,均将7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行为表现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体现在考察材料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13)针对“公文制发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2日,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会议上就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错误等问题作口头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4月2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明确党支部工作职责。三是修订《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更正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中内容表述不规范、错误2处,明确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和支部委员责任清单,并于2024年4月15日重新印发。四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会签制度,明确综合科把关好拟稿、审稿、核稿、会稿和签发各流程。将“白头文件”、便函纳入发文管控范围。2024年以来,共起草、审核、签发正式文件10份,无一差错,确保发文质量。

(14)针对“工作作风拖沓,个别工作进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认领责任。针对问题,两位分管领导在2024年3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口头检讨,并于3月8 日、21日分别对党史科和方志科两位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提高工作质效。2024年2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改进工作,要求树立“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主动扛起分管责任和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三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问题要求党史科等业务科室,抓紧完成《〈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文史资料摘编(三明篇)》核稿、校对、审核、招投标等工作,并于2023年12月底刊印成书。四是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指导三元区委党史方志室加快推进《三元区志》编纂出版工作,目前《三元区志》书稿已报送方志出版社。

(15)针对“部分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跟踪问效不够问题,2024年3月8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推动工作开展。二是2024年4月15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明确室务会议议定事项等重点督办任务,每月月末向室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有部署有跟进有落实。三是2024年3月13 日,组织党史科等相关科室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开展资料收集等工作。目前,通过查阅《三明日报》《三明快讯》等报刊、简讯,以及各县(市、区)委党史方志室报送的资料,已完成对习近平总书记12次来明调研点的相关信息摸底、核实和查证工作,共收集各类资料19份,形成资料汇编初稿。

2.为民服务、担当作为仍有不足

(16)针对“指导推动‘中央红军村’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挖掘红色资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党史方志办《关于继续征编〈福建中央红军村〉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指导各县(市、区)党史方志室做好“中央红军村”红色史实相关资料征集工作。目前,已收到全部11个县(市、区)报送的相关材料32份。二是发挥职能作用。2024年4月份,会同市融媒体中心开展《青山未老——走进“中央红军村”》专题纪录片拍摄及宣传活动。目前,已配合完成宁化淮土镇凤凰山村、永安洪田镇马洪村等2个“中央红军村”的前期拍摄任务,审核了纪录片的红色史实内容。三是争取上级支持。2024年3月13日,组织党史科、宣传教育科等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争取省委党史方志办以试点形式,在三明“中央红军村”共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红色书屋”,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形成书面报告送交省委党史方志办。四是列入专项工作。室主要领导在4月11日,2024年全省党史方志工作务虚会上,就如何推动“中央红军村”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目前,支持三明市“中央红军村”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被列入省发改委《关于推动落实福建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函》。

(17)针对“用好红色书籍服务群众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结合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和制度,室主要领导分别于2023年11月22至23日、2024年3月15日,到泰宁、宁化、永安等地调研指导村级“红色书屋”情况。鼓励支持32所“红色书屋”,特别是村级“红色书屋”因地制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32所“红色书屋”使用率同比增长30%以上。如,永安市马洪村利用“红色+”党性教育、“红色+”研学、“红色+”文旅等方式,第一季“红色书屋”参观学习党员干部群众达2万人次,同比增长80%。又如,宁化县凤凰山村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化段)项目优势吸引众多干部群众走进“红色书屋”,参与阅读,第一季度参观学习人数达1.5万人次,同比增长65%。二是适时更新书籍。重点选配三明地方党史方志类特色读物充实“红色书屋”,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学习地方党史和志鉴书籍,2024第一季度向沙县东街村、宁化凤凰山村、永安马洪村等6个“红色书屋”发放《风展红旗如画——走进中央苏区三明》等书籍100余册。三是丰富宣教形式。2024年3月12日在“三明党史方志”网发布“共建‘红色书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宣传信息,同时,依托“红色书屋”开展书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如2023年12月13日,在宁化县梨树村“红色书屋”设立三明市党史方志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实践点;2024年4月18日,在永安市马洪村“红色书屋”开展全市党史方志系统读书会。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有差距

(18)针对“存在个别公务接待审核不严、办公用茶超支、党建活动餐费超标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2023年)11月6日下午,室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布置落实整改工作,要求支部立即开展党建活动餐费超标的清退上缴工作,向实际参加活动的18人收齐超标费用840元,11月7日交至单位账户。11月8日,室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室务会议,对公务接待审核不严、办公用茶超支、党建活动餐费超标等问题的责任领导、经办和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年3月8日,室主要领导召开室务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三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财经文件,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列席会议,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2024年4月2日,召开支委会会议学习《三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针对2022年7月1次公务接待,与来宾单位开具的公函时间不一致问题,属于上级单位来明实际调研行程顺序临时调整。室领导就此事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总结,加强对函件确认和公务接待审核工作。四是开展“回头看”。组织财务人员对2024年报销单、接待清单进行“回头看”,检查财务报销流程及报销附件是否规范、完整,是否严格按标准进行报销,确保公务接待的准确性和规范性。2024年3月1日,制定印发《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办公用茶使用与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用茶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资金、资产管理不够到位

(19)针对“资产管理、处置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2月29日,组织综合科等有关业务人员学习《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开展清查盘点。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对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核对。2019年11月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共180元,扣除搬运费后处置收入结余50元已经上交国库。对确定报废账面价值80388元的电脑、打印机等23件固定资产进行核销登记,2023年6月按规定程序在具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并将所得收入273元全部上交国库。三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2024年1月24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信息,对各类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0)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率未达预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综合科及财务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加快项目进展。专项业务经费包括开展中央红军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等课题调研,挖掘红色资源、征集两地历史渊源历史资料及沪明对口合作交流等工作经费。2024年4月18日,室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党史方志工作务虚会议,部署沪明党史领域对口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党史方志部门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收集交流合作成果资料,编辑《沪明两地红色文化交流成果汇编》专题资料。三是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专项资金长期闲置。目前,已按规范使用专项经费。

(21)针对“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4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升工作人员招投标业务能力,规范招标投标流程,注重对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2023年12月份在资料室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后,第一时间将工作档案资料按规范要求归档,装订成册。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3年12月22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档案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新制定的档案三合一制度,整理2023年度单位文书档案,完成整理和电子目录的录入工作。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22)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认领责任。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室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在2024年3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二是加强文件学习。2024年4月1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室务会议议事决策制度的自觉性。三是修订完善制度。重新修订《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会议制度》,明确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定“室务会成员逐个表达意见,非室务会议成员只参与讨论研究,不参与会议表决,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同时规范记录室务会议内容,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四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2024年以来,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室务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干部任免等事项,召开室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次,主要领导均执行末位表态。

(23)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开展检讨。2024年4月2日,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带头在支委会会议上就党建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口头检讨。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2024年4月2日,研究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4月9日,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指导全年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加强法规学习。2024年4月2日,组织支委会成员、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工作原则,规范开展党建工作。四是规范党支部建设。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2024年2月份严格按程序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杜绝不规范现象的发生。现有9名退休党员,其中常住三明市区的仅2人,暂时不具备条件成立离退休党支部,目前以线上学习小组形式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2024年3月29日,组织退休干部收看第22场全国离退休干部网上专题报告会,4月24日向退休干部传达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发放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材料。

(2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带头在2024年4月2日的支委会会议上作口头检查。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规范记录“三会一课”的内容,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2024年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会议4次,均不存在非支委委员表态情况,并按要求做到记录信息完整、内容详实、形式规范。三是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青年干部讲坛、理论学习等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条例》、青年党员上党课——《永安,抗战文化的一面旗帜》等主题党日活动7次。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4年1月8日,室主要领导在党员大会上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等问题作口头检查。二是加强组织学习。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党员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三是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8日上午,党支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在职党员到会参与。室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认真开展互评,摆事实、讲表现,提出具体意见,并于会后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

2.落实干部选任规定和日常监督管理有差距

(26)针对“统筹谋划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2024年3月11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4月22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及福建省、三明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熟悉掌握政策规定要求,室务会议召集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科学做好谋划,围绕干部队伍结构配置需要,分别在2023年12月和2024年4月,开展2批次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按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新提任3名女科级领导干部,中层科级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6.7岁降低至44.7岁。职级晋升4名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深入研究年轻干部培养规律,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调研,2024年3月29日形成《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方案》,积极推荐年轻干部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党校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班,2024年以来共选派参加培训12人次。

(27)针对“干部选任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4月22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履行干部考察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拟晋升对象进行了回避,没有参与会议过程。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规章制度,2024年3月7日,室主要领导对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即知即改。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中存在的填报、表述等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做好“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补充、认定工作,收集补齐了全部干部在入职、调动等方面的缺失档案材料。四是建立完善制度,2024年4月22日,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8)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学习。2024年2月2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3月18日和4月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三明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和《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加大管理强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口报告,2位市管处级领导干部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在2024年2月22日前完成2023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八小时之外”报告制度,截至2024年4月底,共报备8人次。三是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三明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出入境证件,并及时更新、完善证件管理台账。2023年12月18日、2024年3月25日,到三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更新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报备信息,共更新报备10人次,集中保管出入境证件5人共11本。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全面

(29)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学习、再动员、再落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的廉政提醒力度,节前廉政谈话提醒9人次,任前谈话提醒8人次,电话廉政家访6人次。三是制定落实责任清单。结合单位实际,2024年3月20日,制定印发《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

(30)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学习、再动员、再落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的廉政提醒力度,节前廉政谈话提醒9人次,任前谈话提醒8人次,电话廉政家访6人次。三是制定落实责任清单。结合单位实际,2024年3月20日,制定印发《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

(3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统筹推进“四个监督”的有关要求,落实驻点调研机制,深化“嵌入式”监督,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干部人事等重要领域,2024年以来共列席室务会议7次,现场监督、驻点调研10次,会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1次,提出建议2条并完成整改。同时结合市委党史方志室工作职能、廉政风险和干部特点,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主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二是提升工作能力。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纪党规法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落实《福建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强派驻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信访举报、巡察反馈问题综合分析,深挖背后的不正之风和问题线索。三是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市委党史方志室及时下发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督促常态化推行警示教育工作机制,2024年来共组织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精神等警示教育4次,共同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四)聚焦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2)针对“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有工作进展。2020年1月6日起,室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原课题团队(三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进展慢、修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至2022年2月,先后二次对史稿进行了修改。鉴于原合作团队所修改的史稿在坚持党性原则、编撰体例和资料完善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2023年2月,室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按序时进度抓紧党史二卷的编修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指定分管领导牵头,由党史科等业务科室专职负责查档、资料完善与联络等工作,并先后多次召开编修专题会议。室主要领导带队分别于2023年4月、9月赴南平、市档案馆、市公安局等地、部门查阅、征集相关专题资料,查阅档案2000余份,影像资料60余份。二是深化思想认识。2024年3月11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三明党史正本二卷编写工作。三是主动承担责任。2024年3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中提出的“三明党史正本二卷至今未出版”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室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以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的较真精神,针对主体责任压的不实、推动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深挖根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形成带头整改的“头雁效应”,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抓紧落实整改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四是强化责任担当。2024年3月25日,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4月23日制发《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纪律检查建议》,室务会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和纪律检查建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纪律检查建议进行了再反思、再部署。五是提质增速推进。针对推动成效不明显的情况,2023年12月,与原编写团队终止合作协议,并与永安党史方志室退休干部马勋奕签订党史正本二卷编修合同。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并结合省委党史方志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党史二卷编写工作的通知》,党史正本二卷应在2025年底前报送出版社出版的通知精神,2024年1月,室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编修工作,并多次与马勋奕就编修中存在的体例规范、史料详略等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2024年4月,完成史稿的编写,并报送省委党史方志办审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未向市委党史方志室移交问题线索;未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四、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下一步,市委党史方志室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史志事业发展的结合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高的起点、更宽的视野来谋划和推进工作,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职能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规矩和纪律,努力锻造一支党性坚定、纪律严明、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为全力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赋能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3546;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8层(邮编:363000);电子邮箱:smdszhk@163.com。

 

 

                                                                 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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