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颁布,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三明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关注的地方,他先后12次深入三明调研指导。三明是毛主席诗赞“风展红旗如画”的中央苏区核心区,是中央红军长征的出发地、红旗不倒的革命根据地、伟人革命的重要实践地。这些都是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独特优势和宝贵财富。为此,我们要以更深的感情、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焕发出来的昂扬斗志,转化为贯彻落实《条例》的强大动力,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效。
一、让思想认识往“深”扎根。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贯彻落实。深化思想认识提站位,依托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的“四学联动”机制,深刻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深刻领悟《条例》的科学体系与精神实质。深入学习领会强担当,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三明工作及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思考、一体落实。深入宣传宣讲聚合力,充分运用“三明史志”“一网一号一刊”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到基层开展宣讲巡展等多种方式,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让责任担当向“实”扎根。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锚定推动党史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抓好贯彻落实。致力于压紧压实责任,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工作方案》,细化实化了8个方面18条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致力于把家门口的党史资源“富矿”挖掘好、保护好、利用好,为持续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提供丰富教材。高质量推进地方党史正本、《三明读本》等史志书籍编修,推动《风展红旗如画——走进中央苏区三明》作品英译工作。常态化开展史志资料征集研究,整理编辑《革命领袖与三明》《三明籍党史重要人物传略》等专题资料,做好《福建中央红军村》第三辑征编工作。致力于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推进“上海支援三明的史料征集与研究”、上海《党史信息报》“沪明情”专题专栏等合作共建项目,编印《风展红旗如画——浦东、永安、大田红色文化资源掠影》等交流成果。致力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史志干部队伍,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和深耕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条例》的效果。
三、让党史学习教育向“下”扎根。坚持既立足职能定位贯彻落实,又服务保障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七进”建设,设计制发党史学习教育笔记本,汇编《三明市史志精品课程》,拍摄制作《青山未老——走进“中央红军村”》融媒作品,不断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参与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等红色文化标志性项目建设,指导推动“南方(福建)三年游击战主题陈列展厅”建设,推动数字史志馆、“红色书屋”共建共享,让红色基因融入新时代新生活。坚持开门办党史,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参与建立并实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审核确认第三批红色文化遗址名录128处。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主题宣传,办好纪念红军解放永安暨永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90周年、纪念《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暨北上抗日先遣队在闽作战90周年等活动。坚持守土有责,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认真做好涉及三明党史方志题材的出版图书、陈列展览、口述史料、文艺作品等审读审看工作,让群众有址可循、有物可看、有史可叙、有情可抒。
述往思来,向史而新。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围绕落实省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市委“四领一促”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历史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持续推进“征、编、研、宣、审、资”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以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史志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转载自《福建党史月刊》202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