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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客家纪略】客家经济(3)木材业
2022-01-2810:26:20来源:

三明境内“林峒邃密”,木材资源丰富,是福建主要林区。直至元代,《宁化县志》称:“森林仍环布森列”、“草茂林深”、“吾土杉木最盛”,归化、永安、沙县、将乐、泰宁、建宁等地资源更为丰富。民国29年(1940)翁礼馨著《福建之木材》称:境内木材主产区,建宁县为楚上、楚下、永城等8乡,泰宁是为半家山、梅桥、小沟、肖家排、邱家坊等21乡,宁化县为城东、泉上、店上山、乌村、唐地等16乡,清流县为下窠、龙坊、田背、左拔等31乡,明溪为梓口坊、乌桥、吉口、岩前等47乡,永安县为青溪、大小吾地、坑源、张家山等30乡,沙县为茶坪、高砂、椒畔、霞村等42乡,尤溪为湆头、香坑、七尺、百泉、小溪等52乡,大田为玉田、福唐、溪柳、坑口、上华等58乡,主产木材乡村达352个,以杉木为主,也有少量的梓、楠、花榈木、槠、栲、楮等阔叶杂木。经济林主要有油茶、油桐、柑桔、板栗、乌桕等。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客家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环境。

随着北方汉人的大量迁入,人口的增多及其垦荒拓土,竭力寻求可资利用的林木采伐,唐武德二年(619),黄连峒首领巫罗俊组织百姓开山伐木“泛筏于吴,居奇获赢、坐拥厚赀”。其时,木材经营已很旺盛,在销售木材的同时,也从外地运进食盐、布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先民。其木材一部分运入石城经赣江流入鄱阳湖,经长江流域各地;一部分则顺九龙溪入燕江,集结福州,再由海路输往江苏、浙江各地。两条并进的水道,拓开与外地木材购销之门户。

清之前,经营的仅限杉木。直至清末,口岸开放,国门洞开,西方商人乘隙而入,才拓开松木的销售,松木却不为国人青睐。由于经营木材获利丰厚,境内各县都有木材商人,也有官商涉足经营,从中获取比其他行业更丰厚的利润。当地山客为木材买卖充作中间人,从中赚取佣金。由于山客是本地人,熟悉木材市场和山场主,因此,也有自己直接以低价买进青山,而后雇工采伐,卖给商人从中获利。各木材产地都设有木材专业市场进行交易,也有木商直接深入林区向林户购买,或买下成片青山,而后雇工采伐,向外贩运。明崇祯年间,拥有较为雄厚资金的首推宁化木商谢祥昌“曾货运原木于扬州之瓜步。”木材采伐之后,一次雇请的捎排工人就达300人,所运木筏,首尾相衔,蔽江相望……以巨资雄长江淮者十余年,木材经水道运往长江下游,而后贩运当地先民所需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外地木材商贾比,也仅是木材商贩。民国间,唯尤溪木材为当地军阀卢兴邦所垄断,外地任何木商均不得插手介入,全由卢开设的木材商行经营,其经营范围还拓展至大田北部,均是卢兴邦木材行商的势力范围,禁绝外地木商经营。

各地木材商行为维护行业切身利益,不仅是各县,甚至是木材产地集中的乡镇都自发组织木材行帮,在行业与政府之间架筑一道沟通信息的桥梁,协调和管理同行业之间经营利益的矛盾,调解经营之中出现的经济或其他纠纷,切实维护木材行业在市场角逐中的利益。不仅如此,木材行业还有本行业特有的习俗和不为外人所通晓的行业暗语,如123456789的数字,却以鲜为人知的吉、徐、甘、利、古、足、升、发、无替代。凡经营中涉及到数字或价格时便以此暗语交流,将外地木商蒙在云山雾海,确保经济情报的不被窃取。

即使本地木商采取各种措施和组织行帮,由于经济利益的诱引,也未能阻止或禁绝外来商户对境内林区依赖木材为生的客家人的剥削。外地客商一样以坚韧不拔之力涉足当地木材经营,而且从经济上实施垄断。明代,赣州商人已直接进入宁化采伐木材,并在淮土设庄,通过江西石城,顺赣江进入长江,转运安徽等地;民国时期,福州正高兴商号老板郑德美、浙江东阳老板吕贞盈均在永安设木材商行;福州宏大、建昌等木号在沙县经营木材,生意极为红火。在漫长的岁月长河,木材经营支撑着客家人的艰难生活,成为重要的客家地区的经济来源。

经营木材丰厚的赢利,促使木商对木林的肆意采伐,加以瑶畲族人的大肆烧山垦荒,无异是对林木的灾难掠夺,至明末清初,原始林木被大量砍伐,所剩无几,清代《宁洋县志》称,近地木材采买已尽,“只有更边远的山场,方有栋梁之林,却运输艰难,难以运出”。于是,进入宁洋之商人“复从永安辖界贩运”,“其贩运路程由宁洋辖地之翠峰、新村、西塔、石坑、温坑、山各一带地方,陡辟新径而出,至河放运”。《台湾府志》称:明崇祯六年(1633)“琉球采木造舟,木栀要求未获,嗣后于宁化方得”。足见木材商人只要有丰利可图,不惜艰难,不顾交易险阻,竭力经营。尤其沿溪河两岸的木材被大肆砍伐,“至康熙年间,近代采买已尽,临近枯竭,木材价格扶摇直上”。清雍正《永安县志》称:杉树在昔颇饶,而时价已百倍于昔,商人竞采,运之外郡,一株任栋梁之任者已不能旦夕遇。粗硕杉木已难找到,原始林木日益稀少,代之而起的是天然次生林以及人工营造的各种针叶,针阔混交的经济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保护现有森林为主,并辅之以封山育林,促进了三明林业的发展。至198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344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28226万亩,占819%(占全省的20%);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21428万亩,占林业用地的7592%(占全省的232%);疏林地面积1306万亩,占46%;灌木林地面积368万亩,占13%;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336万亩,占83%;苗圃地面积03万亩,占001%;无林地面积2785万亩,占99%。森林覆盖率633%,居福建省首位,比全省平均覆盖率高出201个百分点;绿化程度772%,比全省平均绿化程度高出188个百分点。林木总蓄积量1167亿立方米,居福建省首位,占全省的326%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三明市成立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这是全国最早也是唯一的农村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

2000年,全市共有1630个村完成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占行政村总数的943%;改革面积达23261万亩,占集体林地的951%。同时,国有森工企业180家中已有115家完成改制,占561%。继永安之后又有清流、尤溪、明溪、将乐等县(市)林业部门实行政企分开。当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822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19%;森林面积262785万亩,森林覆盖率7629%,活立木蓄积量121亿立方米;年产木材180万立方米、毛竹2500万根。木竹及其他林产品产量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林业产值约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的近四分之一。林业是三明经济的支柱产业。2005年,全市木材采伐产量达29525万立方米,林业产值达2961亿元,占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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