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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客家纪略】生产习俗
2021-03-2911:00:50来源:

一、捕鱼习俗

捕鱼人信奉妈祖娘娘和观音菩萨,每当出门捕鱼时,都要到庙里或自己家供奉的神像前祈祷,祈求庇佑。职业渔民,常年以船为家,便遵守行船习俗,在船内多祀供肖公或温公神位,祈求平安。开船时均不准说不吉利的话。开饭时,要把筷子先放在菜汤里蘸湿,以应口头禅“竹篙湿,有钱觅;竹篙燥,无钱找”。船上舀水,不能边舀水边喝。饭瓢、水瓢不能翻放,意忌翻船。新年开船,必先进庙敬神。遇有乌鸦噪叫掠过或落水狗横渡,船工不开船。农历七月十五鬼节不开船。船靠码头或靠岸时,船头插桨心,船绳系双套,船篷放下一头,借以避邪。

二、捕石蜦习俗

石蜦(是生长在山涧的一种类似青蛙的野生动物,学名称棘胸蛙),是山中的珍品,餐桌上的佳肴。那鲜甜、脍炙人口的异香,真不知吸引了多少美食家。

春夏之交,秧田水满,四野蛙鸣的时候,正是捕石蜦的好季节!

捕石蜦的人腰系一个竹篓,背插一把柴刀,举着幽幽的松明火把,在沉沉的暮霭里出现在深山密林弯曲的山道上。翻峡谷,穿山涧,沿着一条条从深山峡谷俯冲下来的深沟,潺潺的山泉流水声中,小心翼翼用火把四处照耀,搜寻。当石蜦发现了火光,就会从石头底下钻出来“咕咕”欢叫。鼓着凸凸的眼睛,半蹲着身子,傻傻愣愣直勾勾望着幽幽的火光,一动不动,直至被捕石蜦的人逮住,也只是扑愣双脚挣扎着。在幽幽的火光中,一只一只圆滚滚的石蜦便这样被装进了捕石蜦人的竹篓里。

无论是哪个捕石蜦人进山捕到的第一只石蜦都要折断它的双脚,尔后,放生回原处。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有一种传说:很早以前,有个捕石蜦人捕到山蛙,心里十分高兴,捏在手里,一不小心,把它的脚折断了。这只石蜦扭着艰难的身躯泅回山涧。这人怜悯这动物,任它回到生活自由的天地。一次,捕石蜦人在深山被毒蛇咬伤,生命垂危。这只断腿的石蜦却颤颤巍巍衔来一把草,“咕咕”叫着来到他身旁,示意他用草药来敷伤口。此人在石蜦的拯救下保全了性命。从此,他放弃捕石蜦的营生。这故事一传开,以后捕石蜦的人就将捕到的第一只石蜦有意折断它的脚,放回原处,以防发生不测的时候,能有石蜦来相救。这样,一年一年、一代一代的沿袭,成为捕石蜦人不可违抗的金科玉律。

三、狩猎习俗

狩猎人讲究吉时良辰。若集体行猎,必事先选好黄道吉日,相互通告,待此日一早大伙一块吃饭,不准言语,拿着碗筷,到饭甑处盛一瓢饭,这一瓢饭不管多少,即算一碗,不能再盛第二次,它象征着此次进山狩猎是“一枪倒”,不能打第二枪。同时,狩猎者盛好了饭,要边吃边用筷子去夹桌上的菜肴,吃完第一口后方一脚跨进凳子端坐而食,意曰:一帆风顺,顺利而归。吃完饭出门时,不能把脚放在门槛上,若出则出,若进则进,不能有丝毫的犹豫,这才不会对猎物望而生畏,止步不前。

进入猎区后,猎人便缄口不言,也不呼其名,而用一种暗号代替。他们对不同的猎物也有不同的代号。泰宁龙湖狩猎人称野猪为“东瓜子”,称山羊为“赤毛仔”,称老虎为“赤货”,称山羊的血为“内”,兽肉为“外”,下雨叫“吊线”,吃饭叫“吃雪花仔”,而吃丸子叫“吃下雹”,称筷子为“扛搭”。凡此种种,均为避讳。

猎取动物之后,分配方法依然保留“见者有份”的原始分配原则。如打到一只山猪,人们就将山猪的耳朵,顺着它的腰背往下拖,并按耳根所能到达的地方“横”着切割下来,从嘴到耳根所到之处割下来的部分,都属于第一个击中山猪要害的猎手。剩下来的大家平分,每人1份。若猎物是老虎,因虎皮价值不菲,老虎出售后,打中第一枪者先获取虎皮售价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的平分。将乐习俗,凡捕到猎物时,参加围捕的人均可分到一块兽肉,放头铳者可分四腿肉。内脏、杂肉则带回家煮熟,并蒸大甑米饭,供村里大人、小孩享用,饱餐一顿。

狩猎结束下山时,猎手还要从猎物中割下一只耳朵向山林的远处扔去,以谢“山神”和“土地公”的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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