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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委党史研究室预算公开
2019-02-2015:11: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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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征集、整理编纂、研究中共三明地方史,出版党史刊物,为党委、政府解决有关党史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组织、协调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党史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党史干部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财政全额拨款

11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市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史部门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党史征编、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持续兴起新思想“大学习”热潮。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好新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2.按照党史工作规划的要求,抓紧完成三明党史正本二卷审定稿,提交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审核,适时完成出版任务。

3.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组织召开座谈、研讨会,举办成就主题展览,撰写研究论文和纪念文章,扩大党史宣传面。精心办好三明党史刊物和网站工作,提高编发质量。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红色文化的研究与宣传。发挥党史宣传阵地作用,精心办好《三明党史》和维护运营“海西红色在线”三明网页,宣传三明红色文化,加紧完成出版《三明“中央红军村”故事》,不断增强红色历史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收入预算为100.3万元,比上年减少3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0.3万元,比上年减少32.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52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7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1万元,公用支出12.7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3万元,比上年减少32.5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2013150事业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4.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2.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5.8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及各地党史研究室调研指导和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已参加车改,无保留用车。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8万元,比2018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综合定额经费标准提高。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中共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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